杨海波
时间:2019-03-29
一、 基本信息
杨海波,男,1982年出生,内蒙古赤峰人,武汉大学哲学博士,现为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哲学系讲师。主讲本科生课程:《逻辑学》、《西方哲学史》、《西方哲学问题》以及《符号逻辑》等课程;主讲研究生课程:《符号逻辑》、《知识论》、《西方哲学史》以及《伦理学》等课程。
二、 研究领域
个人感兴趣的研究方向为现代逻辑学、近现代逻辑思想史以及外国(分析)哲学。
三、 教育经历
学士,1999-2003,内蒙古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硕士与博士,2003-2011,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四、 工作经历
2011年7月—2019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哲学系;
2019年1月—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哲学系;
五、标志性成果及获奖情况
(一)主要课题
1、201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新弗雷格主义研究”(项目编号:14YJC72040001)。
2、2018,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弗雷格哲学思想研究”(项目编号:45190081)。
(二)代表性论文及出版著作教材
[1]、“略谈陈慕泽对王宪钧等的两点批评”,载于《哲学评论》,第7辑,2009年9月。
[2]、“证据与假说——试谈塞斯博瑞解决绿蓝问题的基本想法”,载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第31卷,第9期,2010年9月。
[3]、“弗雷格的逻辑主义之路”,载于《武汉大学学报》,第64卷,第3期,2011年5月。
[4]、“弗雷格《概念文字》理解的两点注记”,载于《逻辑学研究》,2012年,第4期。
[5、“康德与弗雷格的分析性观念”,载于《哲学分析》,2014年,第5期。
[6]、“黄金法则和不伤害原则仍须精细化”,载于《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7日。
[7]、“休谟原则与弗雷格定理”载于《逻辑学研究》,2018年,第1期。
[8]、“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理论与虚构对象问题”,载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9]、“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与穆勒的不伤害原则及其意义”,载于《甘肃社会科学》,2019年,待出版。
[10]《弗雷格的算术哲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12月。
六、联系方式
QQ: yanghaibo1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