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就业招聘求职信息(一)
时间:2016-04-14
一、活动背景
2016年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已经确定参加全国事业单位统考,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共招1603人,宜昌972人,天门招聘198人,襄阳招聘319人,荆门605人,咸宁101人,鄂州178人,潜江79人共计4055人,也是湖北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事业单位统一招聘;为了帮助学生更好的备考本次考试,特举办本次事业单位统考政策改革分析会。
二、讲座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4日(周四)19:00-21:00
地点:就业大楼1号厅
三、 讲座内容
(1) 事业单位编制与公务员编制的分类
(2)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未来发展前景与职业规划
(3)湖北事业单位统考改革信息解读
(4)改革前与改革后考试内容的比较与难度分析
(5)事业单位考试的复习备考方案指导
详情点击:http://scc.whut.edu.cn/vjread.aspx?id=2b60551d-72f8-449c-8481-77e466766a9c&vj
武汉理工大学2016届毕业生春季供需见面会暨2016年创立方走进武汉理工大学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2016年4月9日(周六) 9:00-15:00
招聘会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区 |
展位号 |
股份制企业 |
湖北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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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湖北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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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 |
广东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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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江西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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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广东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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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广东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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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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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南省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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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浙江省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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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江苏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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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江西省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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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河南省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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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浙江省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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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 |
北京市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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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浙江省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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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湖北省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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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湖北省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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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山东省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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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江西省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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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 |
陕西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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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湖北省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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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湖北省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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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
陕西省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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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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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广东省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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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 |
上海市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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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 |
山西省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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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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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 |
北京市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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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30 |
|
民营企业 |
浙江省 |
31 |
|
民营企业 |
江西省 |
32 |
|
民营企业 |
广东省 |
33 |
|
民营企业 |
广东省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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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35 |
|
民营企业 |
广东省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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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 |
河南省 |
37 |
|
外商独资企业 |
湖北省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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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39 |
|
民营企业 |
广东省 |
40 |
|
民营企业 |
湖北省 |
41 |
|
股份制企业 |
上海市 |
42 |
|
股份制企业 |
湖北省 |
43 |
|
股份制企业 |
安徽省 |
44 |
|
国有企业 |
山东省 |
45 |
详情点击:http://scc.whut.edu.cn/vjread.aspx?id=15817684-1246-48e9-98ac-25676129071b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第二次人才招聘考核通知
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等文件要求,学院2016年第二次集中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专任教师(产品设计、广播电视学、网络工程、物流工程)、专职辅导员。
二、具体日程、地点安排
1.应聘资格审核确认: 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时间: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地址提前一周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7日。
三、相关事项
1.应聘资格审核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毕业应聘者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在读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2.校纪委办全程监督应聘考核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应聘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详细考核要求参见《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邮编:236041
学院招聘电话:0558-2595990(周老师)
校纪委办电话:0558-2596611(陈老师)
投递简历邮箱:2218783207@qq.com
详情点击:http://scc.whut.edu.cn/vjread.aspx?id=f2a636d2-e59b-4ab6-b1aa-2b5980ac0a7e&vj
成都工业学院2016年春招聘13名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一、招聘方式
事业编制外人事代理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人事代理招聘名额共计1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报考相应岗位的,免试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硕士研究生须为全国“985”、“211”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毕业(报考岗位编码为20162101、20162102、20162103、20162004、20162005、20162006的应聘者毕业院校为专业院校的不受“985”、“211”高校限制);
(3)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大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
(4)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须登陆学校官网(http://www.cdtu.edu.cn),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211.83.32.183/rsgz)报名、查询报考状态、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状态会显示通过,应聘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安排、成绩及拟录结果均在学校人才招聘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15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开考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不低于3:1。应聘者笔、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详细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及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
应聘者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查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2日(详细地点见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
面试内容: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方式;行政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
六、确定拟录人选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拟录人选提交校务会审定。成绩优秀被录用的外省应聘者,可报销考试期间往返火车硬卧车费。
七、体检
校务会审定通过人员根据招聘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考生体检。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
九、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事业编制外人事代理管理,人事代理原则上聘用不超过两个聘期(一个聘期为4年),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两个聘用期满考核优秀,经学校审批同意可继续聘用。未达到续聘条件的人员,两个聘用期满,聘用关系终止。具体办法按照《成都工业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暂行)》(成工院[2015]34号文)执行。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992237、8799217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郊郫县中信大道二段1号
详情点击:http://www.gaoxiaojob.com/zhaopin/zhuanti/cdgyxy/page2.html
鄂州市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要求,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组织部分事业单位,经过岗位征集,提供11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2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学士)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指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博士)”,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8:00至4 月11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5日8:00至13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4月14日8:00-19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5月16日8:00至5月21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6225、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三)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
(五)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结束后现场办理退费手续(请该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6年5月21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参照《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除《岗位表》标明的免统一笔试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并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主要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即,免统一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的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成绩占比、合格分数线的规定、违规处理及信息发布等均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二)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 ,由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及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至少前5天在相关网站发布,并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二)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市人社局、招聘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申请聘用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这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附件三)。招聘过程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